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调研会在苏州召开

10.12.2016  01:40

  日前,为贯彻落实好财政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江苏省地税局和江苏省残联在苏州召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调研会,省地税局陈筠副局长、省残联杜晓镇副理事长,省地税局、省残联相关处室负责人,苏州、张家港、常熟、吴江地税局和残联相关分管领导和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调研会上,各地地税和残联分别介绍了2016年残保金征收工作情况,重点汇报了围绕用人单位从业人数确定标准、征收标准、征收比例、就业年审、大中型企业征收等问题所开展的特色工作,并就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文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财政部文件在全省的落地提供了决策参考。

  省残联杜晓镇副理事长对苏州各地残联与地税协作配合、协同一致、依法依规征收残保金的创新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这些创新性工作为促进残疾人就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省地税局陈筠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残保金的征收要体现中性原则,实现宽费基、低费负的目标;全省在贯彻落实财政部文件过程中要注重统分结合,地方党委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决策残保金征收政策,算好经济账,更要统筹社会资源,让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算好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