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南京尝试非全员参加方式建企业年金
我市尝试非全员参加方式建企业年金
吸引留住优秀人才,目前已有11家单位近千名骨干员工加入
南报网讯(记者肖姗)为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鼓励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今年我市降低企业建立年金的门槛,尝试采取非全员参加的方式鼓励企业建立年金。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1家单位近千人采用这一方式加入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参加企业年金的员工退休后,在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同时,还能一次性或定期领到一笔企业年金。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有职业年金,企业员工也有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具有强制性,企业年金自愿参加。”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说,此前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年金是要全员参加的,否则建立不起来。但不少企业负责人明确表示,他们想先为技术、管理等骨干员工建立年金。“中小企业员工流动性较强,如果全员参加企业年金的话,有的员工干个一两年就跳槽了,企业可能会感觉不划算。”
为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今年我市降低门槛,尝试采取非全员参加的方式,企业可以为骨干员工率先建立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参加人员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参加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12。企业和参加人员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参加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6。
记者采访获悉,到现在为止,南京大学金陵学院、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等11所在宁高校三级学院已采用非全员参加的方式,为近千名骨干员工率先建立企业年金。“这样不仅能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也有利于保障和提高骨干员工退休后的待遇水平。”东南大学成贤学院相关人士介绍,他们为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率先建立企业年金,学院缴费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计入参加人员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参加员工个人缴费额全部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如果员工中途离职,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全部归属于个人,单位缴费部分则按照年金方案中规定的归属比例领取。我们根据个人服务年限作出相应规定,服务年限越长可领取的比例越高。比如,3年内离职拿不到一分钱,3年后能拿到15%的比例。”
据介绍,想为骨干员工建立年金的企业可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人社局窗口提交报备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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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和人员可以建立年金?
参加企业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参加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本人自愿;属于企业发展需要的人才。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如何建立?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单位缴纳职业年金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
职业年金的领取方式有两种,参保人员达到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可选择一次性将职业年金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有继承权;也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并享有继承权,发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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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顾志铭、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