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不可欺”事件:NIKO不回应 是否被公关

03.12.2014  00:11

  央广网北京12月2日消息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少年不可欺”事件在经过两天的发酵之后,昨天晚间达到了高潮。优酷方面就此事公开道歉;陌陌科技则维持自己的说法,已经将相关视频下架;而故事的主角——《追气球的熊孩子》90后团队负责人NIKO,则在今天凌晨时,在微博上写下了发“少年莫言苦,梦里捕蝴蝶”的句子。

  天下公司今天用多种渠道联系NIKO,询问其对优酷回应的看法,但截至到发稿前,NIKO没有回音。

  先来简要回顾一下“少年不可欺”事件。一位名叫NIKO EDWARDS的90后,在微博上发文指责优酷网为陌陌科技制作、发布广告片时,抄袭他和几个朋友利用气球、照相机、GPS等装置为地球拍照的经历和成果。目前,这条微博已被转发近14万次,“少年不可欺”也成为微博热门标签,阅读量近3000万。

  网友对于此事,态度也近乎一边倒。有媒体特意为此做了一个街采,几乎所有的网友都支持90后NIKO,对于优酷,则是各种不满。

  网友1:我感觉还是少年更占理,我觉得真不应该是版权不版权的问题,即使是国外的也好,应该优酷不应该骗这个人的。

  网友2:你承诺的话就应该去实现。

  网友3:如果说他认为国外已经有很多这样的例子,那他直接拍广告就好了,为什么之前要跟那个少年联系。

  网友4:不应该直接拿来据为己有,首先这个少年是个弱势群体,相对于优酷来说,大家可能有一种同情心。

  当然,也有人怀疑,整个事情闹这么大,NIKO背后是否存在商业炒作的可能性,NIKO本人对此予以坚决否认。

  NIKO:外界都在联想这其中是不是有一定的商业利益,那我想对我们来说,是蛮不公平的,因为我们是纯粹的是在做艺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我们就是把想法转变为现实,就像这个追气球的过程。

  很多人看了优酷的道歉信之后,觉得优酷已经在向90后服软,似乎承认剽窃了;但也有人说优酷虽然道歉,但没有承认剽窃。您怎么解读这份道歉信?优酷为什么要写这样一份“意思让人混淆”的道歉信?经济之声观察员李学宾对此解读。

  李学宾:它有几层意思,一层意思是说他承认曾经跟本人通过邮件确认过合作意向。第二它说一开始是看到“美国12岁女孩自制高空气球”将hello kitty送上太空,就是说这个视频不光从你这来,也有一些灵感来自于所谓的国外视频,就是某种程度上也是为自己是一种开脱。第三层意思,由于它最后呈现视频中确实视频标题重名,包括有些故事脉络,图片的构成,与原来NIKO的作品重合度比较高,他承认这个事,它道歉是出于对NIKO等人的尊重。如果说在法律上很难认定剽窃,因为法律上的认定跟我们一般意义从道义上评价是不一样的。

  经济之声:为什么优酷不明确在信中说要么就说对不起我们剽窃了,我们道歉,或者说我们没有剽窃,但是因为伤害你而道歉。

  李学宾:它可能也是一种无奈之举,首先必须要表明一个态度,面对舆论道义上审判一边倒,完全是倾向于弱势群体的时候,而且它在整个操作方面有瑕疵,他也承认,比如说跟人家沟通存在一些问题,包括事后的纠纷的处理上可能不那么积极,造成这个事被放大,现在它跟一个公司的诚信结合在一起了,所以它一定要出来表明自己的态度。

  经济之声:更多的人都是倒向了弱势一方,虽然优酷也写了一封道歉信,但是这种模棱两可的回答方式对于危机是一种正确的处理方法吗?

  李学宾:这些事发酵会到这个程度优酷方面没有想到,通过社交媒体不断有人去炒作它。但是面对竞争非常剧烈的市场,如果你一个小的事情处理不当很有可能就发生一些其他的危机事件。因为你不光有NIKO一个潜在的合作伙伴,也可能有无数多合作伙伴在平台上跟你进行合作,你对一个合作伙伴用这样的态度造成这样的结果,那是不是也意味着对别人也会产生同样的这种后果。所以我觉得它必须要出来表态,但也可能没有那么及时。

  经济之声:优酷的编辑诓骗人家的必要性在哪呢?动机在哪呢?

  李学宾:有人说可能是具体的执行人员要面子贪功,想图一个比较好的名声,然后就把别人的创意拿过来了,可能没那么简单,可能它的道歉中也提到了,可能在后期一些拍摄的细节包括设备归属等等,双方在谈判的过程当中肯定还有一些分歧,这些分歧最终导致了双方没能顺利继续下去,比如说可能优酷需要这些视频很快拍出来,比如版权合作等等。但我相信应该是不会为了区区6000块钱造成了这么大一个负面的影响。

  经济之声:优酷也屡次说我们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我们想积极去跟NIKO团队沟通,对方始终联系不上,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公众希望少年发声,优酷也希望少年发声,少年反到不说话了?

  李学宾:确实不排除在一个小纠纷变成公共事件之后,他个人也有很多压力,他也许以后要跟不同的合作伙伴合作,他也不会因为这么一件小事就完全把自己表现为一个完全不可沟通的人。另外不排除有关方面的当事人做了相关的工作,给了一定的利益补偿。

  经济之声:是不是对于个人的创意是不是能够和分享,创意如何保护?

  李学宾:我觉得实际上对双方来讲都是一个我经常积极看这种纠纷,比如对于NIKO,以后未来包括跟他相似的创业者,跟别人合作的时候,可能之前动一动法律上的心思,另外就是对于互联网公司,未来可能更多的创新在所谓的创意上,包括平台式的创新,让更多合作伙伴愿意分享你的创意,确实要有一个更为开放也为合作伙伴考虑更多的环节和法律安排。

  原标题: “少年不可欺”事件:NIKO不回应是否被公关

  稿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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