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沪明起实施部分国家人员144小时过境免签

29.01.2016  13:54

  新华报业网讯 经国务院批准,自1月30日起,在上海各开放口岸以及江苏省南京航空口岸、浙江省杭州航空口岸,对5 1个国家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的人员,实行过境免办签证政策。过境外国人可选择从上海海、陆、空港口岸或者南京航空口岸、杭州航空口岸任一口岸入境或出境,在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免签停留144小时。

  29日上午,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了解到,江苏省贯彻落实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各项协调机制已经建立,管理服务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江苏公安机关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协调机制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提高动态服务管理水平,确保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顺利实施。

  1、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与南京机场口岸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有何区别?

  自2013年起,上海、杭州、南京陆续获批实施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此次实施的上海、江苏、浙江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是我国第一个跨省级行政区域的过境免签政策,并呈现出许多新亮点。过境免签的时间大幅延长,由原来的72小时延长至144小时,使到长三角地区的外国人能够有充裕的时间从事商务、旅游等短期活动,促进入境旅游市场发展;过境免签适用口岸类型增加,由原来单一的空港口岸扩大到上海空港、海港、铁路口岸和江苏南京禄口机场、浙江杭州萧山机场,便于国际旅客选择更加便捷的交通运输工具过境中转,促进上海航运中心建设和航空枢纽建设,发挥三地航空口岸国际航线的作用;过境免签人员的停留区域范围扩大,将符合过境免签政策人员活动范围由只能在三省市各自行政区域内停留扩大到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所在的长三角区域,既满足了过境旅客的实际需求,也将对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人才流动,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2、外国人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在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申请144小时免签过境?

  (1)属于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范围的51个国家公民(旅客出发和到达目的地不限于这51个国家);

  (2)持有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

  (3)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准入境人员。

  3、适用144过境免签政策51个国家人员具体指哪些国家?

  (1)欧洲申根签证协议国家(24个)

  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

  (2)欧洲其他国家(13个)

  俄罗斯、英国、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乌克兰、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马其顿、阿尔巴尼亚。

  (3)美洲国家(6个)

  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

  (4)大洋洲国家(2个)

  澳大利亚、新西兰。

  (5)亚洲国家(6个)

  韩国、日本、新加坡、文莱、阿联酋、卡塔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