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小时:吴江骗领虚开发票案告破

24.05.2016  18:55

   在营改增扩围工作的冲刺和初步实施阶段,一些犯罪分子趁机到苏州市吴江区国税局骗领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为紧张忙碌的营改增工作会让税务人员放松警惕,没想到44个小时后就栽了。
  5月4日15∶01,接到检查任务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国税局征管科收到一封电子邮件,内容是市局征管处下发的紧急任务和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名单,要求对相关企业分析调查,其中涉及吴江企业4户。
  接收任务后,征管科立即召集人员将任务分解,对4户企业开展初步分析。通过分析确认其中3户企业存在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这3户企业在4月22日共申领30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在4月全部顶格开具完毕。
  16∶30,启动快速风险防控机制
  征管科马上将分析情况反映给区局领导。区局要求立即启动快速风险防控机制,在对涉案企业进行控票处理的同时,成立应对检查小组,展开深入分析,形成具体的分析报告和应对方案。
  16∶30~20∶15,形成分析报告
  区局风险管理深度分析团队接收到指令后,马上在信息技术人员帮助下从后台抽取数据。通过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籍贯、注册经营地址、上游采购及其销售明细、财务人员工作轨迹、领票特征、受票方情况等多方面开展深入分析,形成了涉嫌虚开发票企业的分析报告。
  随后,深度分析人员将报告发送给区局征管科科长和稽查局分管分局长,并通过电话讨论涉嫌企业的行为特征,约定于次日一早召开征管、稽查和公安联席会议,以确定下一步处理方案。
  5月5日8∶45~11∶45,调查陷入僵局
  在区局稽查局会议室,稽查、征管和公安经侦人员开展讨论,确定3户企业存在重大虚开发票嫌疑。他们决定一方面对3户企业控票,将虚开的发票先作失控处理;另一方面,分头查找线索,提请公安机关配合,设法抓获犯罪分子。
  征管科人员通过调取涉案企业领发票时国税大楼所有区域的监控录像,确定领票人并非3户企业登记的办税人员,且该领票人明显受人指使,幕后人员躲在国税大楼外面,在监控死角与领票人交接金税盘和发票。一分局人员在实地调查3户企业的登记地址后,发现实地经营者是其他商户。
  登记地址均系伪造,领票人员身份不明,无幕后人员任何信息,调查陷入僵局。
  14∶00~17∶00,发现关键人物
  重理思路,检查团队将涉案3户企业的办税人员涂某某列为重点。
  以涂某某为中心拓展分析,分析人员发现其与另一个办税人员沈某有着重要联系,而沈某经营着一家从事代理业务的中介公司。于是,分析人员将沈某代理的企业全部抓取出来,并对其近期的领票、申报及经营情况进行分析,结果发现其中多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籍贯与上述3户涉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籍贯相同。更令人激动的是,就在当天上午10时许,分析人员发现3户涉案企业中有两户刚刚有过领票记录,领票人所刷的身份证正是涂某某和沈某。
  检查人员与涂某某和沈某取得联系,以其代理的某家公司生产经营地与其他公司相同为由,约这两个人于次日上午10∶00到税务机关进行情况说明。
  5月6日8∶45~11∶00,取得重大突破
  次日一早,区局征管和稽查人员商议约谈方案,计划将两人分开同时进行约谈,以了解3户涉案企业与这两人的真实关系(是同伙还是代理)。
  9∶50,涂某某和沈某来到吴江区国税局。经过分头约谈,税务人员了解到,这两名女子通过网络平台发布税务代理广告,上述嫌疑企业正是通过这一渠道与她们联系上,办理登记的资料由她们提供,发票由她们代领后交给客户,她们对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一概不知。约谈中,一名办税人员透露,当天上午自己就要帮某户企业代领发票。让检查人员惊喜的是,该企业正是3户涉案企业之一。
  检查人员向这两名办税人员摊牌,告知其代理的企业存在虚开发票的重大嫌疑,并晓之以法。最终,这两名办税人员向检查人员告知:就在当天上午约谈前,一户涉案企业与她们联系,要求帮助代领发票,约定碰头时间为11∶15,约定地点为国税局大楼外的体育路。
  11∶00~11∶15,布下抓捕大网
  得知这一信息,检查人员马上商议应对方案,并报经区局领导同意。
  时间紧迫,稽查局立即联系公安部门派人实施抓捕;征管科人员告知两名办税人员与涉案人员的接洽方法,诱其至办税服务厅以便抓捕;一分局各窗口做好监控准备;办公室负责人安排保安人员守住大楼出口。15分钟后,一张抓捕大网悄然布下。
  11∶17,犯罪嫌疑人被抓
  11∶15,公安人员到达吴江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外围。
  按照方案,办税人员沈某某让涉案的幕后人员到办税服务厅交接金税盘,待涉案人员一到,公安人员立即对其实施抓捕。公安人员从犯罪嫌疑人携带的公文包里,截获了大量已开具但仍未发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从其手机微信里查获了大量发票买卖信息。
  此时,距离吴江区国税局接到查办虚开发票任务只过去了44个小时。
  5月7日凌晨1∶00,后续工作仍在进行
  经公安人员审讯,5月7日凌晨1∶00,犯罪嫌疑人对其骗购虚开发票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该犯罪嫌疑人交代,今年3月底,自己与另一合伙人借亲戚朋友的身份证,在吴江新办了多家纺织贸易公司,骗领发票300份,虚开金额近3000万元。让其没想到的是,才开业一个多月,仅领票两次,便被国税机关发现了。
  目前,吴江区国税局正联合公安机关展开外调,抓紧固定证据,并通缉犯罪同伙。同时,该局及时向苏州市国税局汇报,总结犯罪嫌疑人的风险特征,争取尽早向全市国税系统发出预警。(周宏伟本报记者 徐云翔)

 

点评:

关注营改增后新动向

·吴江市国税局副局长 张其中

该案件表明,打击骗票虚开犯罪这根弦一刻不能松,防控要抓住几个重点。

建立快速预警和反应机制。由于害怕被发现,不法分子往往打一枪换个地方,不敢长期在一地经营,税务机关必须及时预警,快速反应。从本案中可以发现以下特点,比如短期内注册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均为外省同一地区且年龄偏大,利用虚假身份和地址等信息注册,通过个体中介办理登记、领票和申报手续,没有实际经营,领票后迅速且顶格开具,上游进项大多是免税的农产品等。建议省级国税机关有针对性地建立风险指标体系,通过按月定期扫描,将风险信息下发基层,快速防控。

密切与公安部门的配合。由于税务机关执法权限受到限制,发现涉嫌虚开的不法分子以后通常只能采取约谈、控票等措施,因虚假注册信息在事后很难追踪,案件经常有头无尾。有效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的配合尤其是提前介入十分必要。

加强对中介代理的管理约束。此类案件,犯罪分子往往躲在幕后,办税手续一般通过税务中介代理公司进行。因此,对税务中介代理,既要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又要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提请财政、司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关注营改增后的新动向。由于增值税发票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功能,而且具有成本核算、税款计算抵扣等功能,受利益驱使,不法分子始终把虚开代开发票作为谋利的手段。营改增后,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延伸并扩大了范围,特别是建筑、餐饮等行业取得合法进项凭证有一定难度,会形成新的虚开发票需求,为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税务机关需要密切关注相关领域可能出现的新动向,防患于未然。


  2016年5月24日《中国税务报》B2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