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起乘客提前48小时变更到站无须退票另购

08.06.2015  09:19

  从6月10日起,市民购买火车票后若需变更目的地,无需再繁琐地经过“退票—购票”流程了。

  昨日,12306网站公布了一则新公告,公告显示,为了满足旅客变更行程的需求,铁路部门推出“变更到站”服务。即旅客购票后,可根据行程变化重新选择新的目的地,在车票预售期内、开行前48小时以上变更到站,无需将原票退票后再另购新票。旅客若未取得纸质车票,只要在12306网站操作变更就可,若已经取了纸质车票,就到窗口办理变更。

  值得一提的是,办理“变更到站”只能一次,已经办理“变更到站”的车票,不再办理改签。对已改签车票、团体票及通票暂不提供此项服务。

  若变更的距离更远或更近,票价不同怎么办?记者了解到,办理“变更到站”时,新车票票价高于原车票的补收差额;新车票票价低于原车票的退还差额,对差额部分核收退票费并执行现行退票费标准。

  此外,为了打击“黄牛”,自6月10日起,对开车前48小时—15天期间内,改签或变更到站至距开车15天以上的其他列车,又在距开车15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海西晨报记者雷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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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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