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执行财产查控中心成立运行 发现线索24小时内执行

03.04.2015  19:57

  中国江苏网4月3日讯(记者 米格)记者今日从江苏江都法院获悉,该院执行财产查控中心已正式成立运行,改变了过去“分散式”查询方式,建立了执行财产集约化查控机制,让执行员从繁琐的查询事务中解脱出来,简约执行流程,优化执行资源,努力实现执行效率最大化。

  记者了解到,该院为落实执行财产集约化查控机制,专门抽调6名业务能力强的干警担当专职查询员,负责统一调查、控制和处分被执行人财产,并为该组安排了执行警车、数码相机等专用设备,专职开展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工作;。

  所有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均先移送至财产查控组进行财产调查,在15日内完成对被执行人车辆、房产、工商登记和银行存款等的查控,尽力避免执行资源浪费,提升司法效率。

  当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专职查询员必须在24小时内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执行案件在完成财产查控后,不论是否执结,财产查控中心均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未执结的案件及时移交至执行实施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