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成长培育计划》解读
一、实施小微企业成长培育计划的背景
随着 “互联网+”、“一带一路”、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以及《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振兴实体经济等重大战略举措的加速实施,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特别是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与各行各业深度融合,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不断催生以新产品、新业态、新市场和新模式为代表的新经济规模不断壮大,经济新动能迅速积聚、逐步释放,新旧动力加快转换,为全省经济发展带来勃勃生机,更为中小企业提供广阔的创新发展空间。一是创业活力增强。2016年,全省新增小微企业(包含个体工商户)92.4万户,平均每天诞生2500多户小微企业;截止2016年底,全省中小微企业数达248.2万家,占全省企业总数的比重超过99%,如果包含个体工商户,全省小微企业总数已超过650万户。二是创新能力提升。我省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40%以上,全省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来自于中小企业。三是运行质态较好。以工业为例,2016年,我省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数为46367家,占规模以上工业97.4%;实现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均在10万亿元左右,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均超过60%;实现利润总额6900多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的65.6%,同比增长10.9%,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幅0.9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复苏乏力,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省经济面临转型升级的压力,中小企业发展也面临要素成本位和融资难度较大等突出问题,导致近年来我省进入规模行列的小微企业总体呈放缓态势。如,全省规模工业企业净增加数2012年、2013年均在2000家以上,2014年、2015年均不足1000家,2016年却为净减少200多家。因此,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薄弱环节,实施小微企业成长培育计划刻不容缓。
二、实施小微企业成长培育计划的意义
第一,加快培育小微企业成长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视察时发表重要讲话,希望江苏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光荣使命,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李克强总理提出要打造面向大众的“双创”全程服务体系,使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竞相迸发。加大支持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力度,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小微企业成长壮大,是时代赋予的责任。
第二,加快培育小微企业成长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动力要求。小微企业是实现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是未来国民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增长的重要推手。在转型升级进程中,小微企业往往是实验区,是突破口,小微企业的各项成果,为大企业的转型实践提供了有益经验,作出了贡献。
第三,加快培育小微企业成长是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迫切要求。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的立身之本,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核心部位,没有制造业的复兴,振兴实体经济就是一句空话。李强书记在全省制造业大会指出:江苏靠制造业起家,也要靠制造业走向未来。要加快构建新型制造体系,做好增量带动、以“新”促“高”;做好存量提升、推“陈”出“新”,打造制造业升级版。推进江苏制造强省建设,大企业首当其冲,而面广量大的小微企业虽然规模小,但作用却不“微”,已成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解决就业的主力军。小微企业活了,实体经济也就活了;只有越来越多的小微企业成长起来,我们制造业发展才后劲实足,实体经济才会更加稳固。
三、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总体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两聚一高”的总体部署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振兴实体经济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驱动力,以优化发展环境为突破口,着力构建促进小微企业成长的机制、平台和载体,着力解决制约小微企业发展的突出矛盾,着力培育一批“小升规”企业,为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和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贡献。
主要目标:支持一批符合国家和省产业发展政策导向,主业突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成长性强的小微企业加快转型升级进入规模企业。到“十三五”末,力争新增5000家小微企业进入规模企业行列,全省规模以上中小企业总数突破5万家。
四、十大重点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是组织调查摸底和建库工作。突出对新兴产业、智能制造、信息经济等领域一批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高成长型小微企业调查摸底,建立省市县 “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加强跟踪培育和服务。
二是抓好小微企业政策环境评估。重点抓好国家和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包括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减免政府性基金等。建立针对小微企业税费减免、企业降本和政策环境评估督查和通报制度。
三是开展“小升规”企业融资服务。开展专项融资对接服务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推动政府应急转贷资金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和加快放款速度,建立“政银担”三方合作和落实风险分担机制,开展信用评级服务等。
四是提升“小升规”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引导“小升规”企业加快结构调整,推进企业制造服务化,组织实施“互联网+小微企业”专项行动。
五是加强“小升规”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搭建产、行业和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合作平台,推动“小升规”企业与跨国企业集团、央企,以及大型龙头企业加强协作配套。
六是促进“小升规”企业管理创新。组织开展管理咨询诊断服务和培训活动,推动“小升规”企业加快股份制改造和上市培育,推动有条件的“小升规”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
七是帮助“小升规”企业开拓市场。组织“小升规”企业参加经贸活动,利用自建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发挥驻外经商机构和企业驻外机构的作用,为“小升规”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提供服务。
八是强化“小升规”企业要素保障。协调国土等部门切实保障符合产业导向、成长性好、经济效益高的“小升规”企业的用地项目需求;缓解企业的用工矛盾,增强供需对接;开展专题人才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和人才保障。
九是推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环境,大力推动“双创”基地建设,引导基地向智慧化、平台化、生态化方向发展。提升“双创”基地建设和运营水平,为各类创业创新主体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十是增强“小升规”企业服务供给。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推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上网。加强并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线上、线下两个体系建设。提供咨询、信息、技术、管理、融资、培训、市场、法律等全方位服务。
五、保障措施
在强化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方面。经信部门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人。围绕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实行政策聚焦、资源聚焦和力量聚焦,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全力推进小微企业成长培育计划取得实效。
在强化政策支持和激励创新方面。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支持作用,鼓励各市县区在权限范围内依法制定有利于“小升规”培育的优惠政策措施,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
在强化督促考核和经验推广方面。建立年度目标层层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加强系统工作联动。加强督查和年终考核,对当年新进入规模的“小升规”企业进行公布,对各地开展“小升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