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首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贷款发放

26.06.2015  14:24
          日前,南通市一家用纺织品公司及一徐姓个体经营者,分别从中国工商银行南通分行得到了500万元、100万元小微创业贷。        这是省财政厅、省工行联合推出“江苏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贷款”(简称“小微创业贷”)业务以来,在南京、无锡、南通、扬州、宿迁等5个试点城市中,首批成功发放的小微创业贷。   小微创业贷是以小微企业创业融资基金作为增信手段,对符合“无抵押、无担保,有适销对路的产品及产品生产销售合同(定单)、有稳定现金流(银行流水单),有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表齐全),有正常纳税记录”的所谓“两无四有”标准的小微企业,实行单独审贷发放的贷款。小微创业贷可发放给新贷款户,也可以用于有贷户新增贷款。   南通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在小微企业创业融资基金筹措和创业贷发放上行动迅速。市财政局、南通工行、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力协作,16日在南京签署完相关框架协议后,仅用6个工作日,就完成了资金的筹措和首批贷款户的筛选、审批。   基金首期1.5亿元资金,由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各出资1500万元,工行出资1.2亿元组成。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上述基金,每年可带动小微企业贷款15亿元,5年合作期贷款规模达75亿元,对缓解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