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规:小学日集体教学不超过6小时
记者22日从江苏省教育厅了解到,江苏省于近日出台了两份文件,分别规定,小学和初中每天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含早读)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和7小时;开展以学校为单位独立选用教材工作试点。
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5小时以内。学校应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1小时,每年举办1至2次学生运动会,定期举办校园艺术节、读书节、科技节等活动。
根据该标准,义务教育学校应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此外,小学、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应分别达1:19和1:13.5,并可根据当地年人均财政收入等情况核增规定比例的专任教师编制。
该标准要求,坚持“以县为主”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重点加大对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投入力度,不断缩小办学差距。对单轨、双轨的村小和教学点,设置基本保障经费并适当倾斜。
《江苏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则明确教科书选用工作以省辖市和省管试点县为单位进行,原则上每市每学段应批准1所学校进行试点,报教育厅备案。教育行政部门及经批准可以独立选用教科书的学校要组织成立由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等组成的教科书选用委员会,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应设立学科组负责教科书初选工作。教科书编写人员、出版发行人员不得担任教科书选用委员会成员。
该细则规定,学科组应当研读、比较江苏省教育厅每年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本学科所有版本教科书,提出初选意见。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对学科组提出的初选意见进行充分讨论,投票决定选用结果。教科书版本选定使用后,应当保持稳定。中学、初中、高中每一学科教科书版本一经选定使用,在学段周期内,不得中途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