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小区车位售价高业主起诉物价局
中国江苏网9月17日讯(记者倪斌)随着私家车越来越普及,小区停车位越来越抢手,售价从几年前的每个车位几万元飙升到现在的几十万元。1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小区业主起诉江苏省物价局不作为和仁恒江湾城开发商高价出售车位谋取暴利的案件。
业主认为车位价格太高,物价部门不作为
在法庭上,原告仁恒江湾城三期业主张某的律师表示,开放商在没有跟业主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将车位的价格大幅度提高到26-41万,涉嫌谋取暴利。“我们多次将举报信递交给江苏省物价局,举报开放商擅自对小区车位涨价谋取暴利。然而江苏省物价局并没有履行相应职责,对开放商进行检查、处罚,属于不作为的行为。”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仁恒江湾城1期的车位均价为18万元左右,而现在实际售卖的均价在30万左右,而且当时在售卖现场只给了业主10分钟的时间考虑是否购买。
对于这么高的价格,在法庭上仁恒江湾城开发商的律师则表示:“我们对于车位的售价是根据车位的成本和周边楼盘的车位售价来定,价格并不高,并没有谋取暴利。同时,我们对于没有买车位的业主也提供了车位租赁服务。”
物价部门认为车位价格属于市场价格,不在物价部门监管范围内
而对于原告控诉江苏省物价局不作为,江苏省物价局的律师则在法庭上表示:“我们在收到张某等人的举报材料后,按照相关工作流程进行了回复和解释。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6条规定,商品房的车位的售价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属于市场价格,由经营者也就是开发商自己决定。所以就不存在谋取暴利这一说,我们物价部门也就无法进行检查和处罚。”同时,物价部门强调,我们必须要依法行政,要在符合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能滥用权利。
不过,对于车位定价完全由开发商说了算、随意涨价的做法,业主们并不认可。原告认为,完全由开发商主导的车位销售这完全是垄断行为,涉嫌暴利。买房子还可以货比三家,但车位只能在自己居住的小区购买,无论车位价格高低,都只能听开发商的。原告希望物价部门能够履行政府部门职责,将车位售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经2个小时庭审,法官称择日宣判。
事实上,有关小区高价车位的问题由来已久,一直广受争议。业内人士指出,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每个人对停车位的价钱和其价值的认同并不一致,很多车位销售都是在业主买房后,如果开发商单方面提高车位价格,双方发生矛盾在所难免。由于现在法律不够健全,仍然没有较为合理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