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物业公司和业委会“掐架”惹烦居民

26.12.2014  17:03

  物业称业委会主任以权谋私,业委会主任则说因换物业而惹祸,居民盼望尽快公开账目

  中国江苏网12月26日讯居民小区本该清静,以给居民一个休憩之所。然而,苏州工业园区金邻苑小区最近却“动静”不小,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相互“掐架”:业委会要赶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则认为业委会主任存在违法行为,并向公安报案。孰是孰非?被卷入其中的小区居民不胜其烦。近日,苏州工业园区金邻苑小区的一些业主向本报倾诉,反映金邻苑小区的一些问题。那么,这些问题到底是否属实呢?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与调查。

  物业公司:

  业委会主任有私占公共人防车库等“五大罪状

  接到这样的反映之后,本报记者立即来到金邻苑小区了解具体情况。该小区的物业常州市怡源物业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的总经理向记者说了该小区业委会“五大罪状”。

  第一,业委会主任冒海峰以权谋私,以他人名义在3幢物业用房办起了台球室,后经营不善用小区公共收益资金贴补亏损,苏州电视台去年曝光过,截至今日,仍没有给业主一个说法。第二,金邻苑小区7幢底下有十几个人防车库,属于公共资源,而业委会主任冒海峰2013年底却给其中一间安装上卷帘门,私自将其占为已有。第三,金邻苑小区利用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给底下车库安装摄像头,其中5幢地下车库安装了3个摄像头,而其中一个摄像头的安装位置让很多业主都非常恼火,因为这个监控摄像头只对着业委会主任冒海峰的车。第四,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对外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最终的合同签署内容严重不符,也就是说业委会暗箱操作,愚弄业主,存在利益输出隐患。第五,该小区的物业常州市怡源物业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总经理得知,根据物业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协议规定,电梯维修500元以下的由物业公司承担,超过500元由业委会承担全部费用。据了解,金邻苑小区一共有24部电梯,之前一下子坏了7部,其维修费用都在500元以上。目前已经修好5部,全部是由物业公司垫钱维修。物业公司曾多次因电梯维修费用与业委会进行交涉,但是业委会总是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所以,目前小区还有两部电梯没法运行。

  业委会主任:

  更换物业公司招致一系列阻碍甚至污蔑

  对此,本报记者致电业委会主任冒海峰。冒海峰听到这些,非常气愤,说“这都是物业公司搞的鬼”。冒海峰告诉记者,该物业公司服务非常不好,所以去年金邻苑小区业委会开会并投票表决与物业终止合同,并开始找业主签名。就在这段时间内,冒海峰的车辆在车库被人为敲碎玻璃,修好后车身的漆还被划过两次。冒海峰说:“后来我没办法,和物业商量,把我5幢的车库与7幢的人防车库进行了对调,并与开发商联系,找了一间车库安装了卷帘门,此事我也提前与物业公司刘祖荣经理进行过商量,当时也得到了同意。”对于摄像头对准自家车库一事,冒海峰则感觉非常可笑,他说:“我车都不停在5幢了,干吗要给自己装摄像头呢?”原来,车库的每个出口都是有一个摄像头的,而冒海峰先前在5幢购买的车库就在出口处,所以很多人便误以为这个摄像头是冒海峰特地为自己车库所装。

  说起电梯维修费用,冒海峰更是“义愤填膺”,他说:“即使物业跟我们业主委员会有多大矛盾,我都觉得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但是物业却私自拆除电梯零件,挑起事端,导致6部电梯停运,给广大业主带来了很多麻烦。”冒海峰说,之前电梯因为水管爆裂导致电梯进水,所以这笔钱应由维保单位承担。而在之后的维修中,物业公司将6部电梯的关键零件拆除,导致6部电梯的维修费用增加,而维保单位不再愿意承担。而物业公司由于物业合同即将终止,也不愿承担这笔费用,所以就又将责任推到了业委会头上。

  此外,冒海峰还提到一件事。2011年时,冒海峰曾经在物业办公室旁租过一间公共用房,当时买了3张台球桌,但由于经营不景气,开了没几个月就放弃了,并准备转让。当时物业想自己经营,后与冒海峰商量,并出资一万元转让费给冒海峰。但是现在,物业却说冒海峰侵占业委会公共收益,冒海峰说:“明显是诬陷。

  业主:

  有人说物业公司服务差,也有人要业委会公开账目遭推诿

  业主李强,湖北人,住金邻苑小区已有8年。李强说:“最近小区业委会乱作为着实令人担忧。”对于上述物业提出的几个问题,李强说:“我本来都不知道的,最近陆陆续续得知后感觉非常气愤。”李强说:“这间人防车库约20平方米,目前,卷帘门已经拆除。”对于5幢地下车库的摄像头,李强认为:“这个车库其实是三面墙,只需要在过道里的顶端安装摄像头就可以看到过道两旁的车,而冒海峰的车位上方、靠近过道的一侧就安装了一个摄像头,直对着冒海峰车位。”李强从物业公司那边得知,该小区近几年公共收益包含商铺哎呀呀、平台商店、麻将室与好孩子接送中心的所有租金及部分车位费,算起来,每年都有近20万收益。按理说,这笔钱用来支付电梯维修费用可谓是绰绰有余,那为何业委会还是自己没钱呢?在最近的一次业主委员大会上,李强就提出公开账目的要求,业委会却以“这不是今天大会的议题”为由拒绝了。

  然而,也有一些人告诉记者:“这个物业对我们小区来说就是灾难,小区居民受够了。”业主卢跃鑫说,业委会曾征询业主的意见,一大半业主要求更换物业,这个物业竟在小区拉横幅,说业委会冒充业主签名。最后,社区核实下来就14户没有同意换物业。一共700多户,近500户要求更换物业。12月13日,业委会找社区核对有效业主签名,并已确认有效签名数达到了小区总人数过半(63%)。但到了15日,业委会准备去备案时,又有几位业主去闹事。

  得知记者正在关注该小区一些纠纷,一些业主纷纷发来邮件,希望媒体能够帮助他们维权。其中一位业主还提到:“这个物业在我们小区5年,不作为,导致消防监控全部瘫痪,冒主任所反映的全都是事实,请帮帮我们吧!”居民们渴望尽快恢复小区的有效管理,给他们一个清静、安全、文明的居住环境。

  律师:

  业委会如出现法规规定的不当行为可罢免

  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蒋勇伟律师说,根据《合同法》第六章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到期后合同解除,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也终止。此外,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蒋勇伟律师说:“业委会主任如以权谋私、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是涉嫌犯罪的行为。其受全体业主委托管理公共收益,如果利用此便利侵占公共收益,那么将涉嫌侵占罪。冒充业主签名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建议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查清冒充签名的行为再作处理。”他说,公共收益的账目必须要向全体业主公开,如果用途不明、不当的,甚至被不法侵占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负责处理业主大会的日常事务,应当向业主大会即全体业主负责。如果发现业委会成员有违法行为,可以第一时间向所在街道或者住建局反映;涉嫌犯罪的,可以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社区:

  新物业已按照程序进行备案,目前处于工作交接阶段

  就金邻苑小区小区物业与业委会之间的这些纠纷,记者电话联系了胜浦镇市镇社区居委会归书记。对于业委会与物业之间的一些账目问题,归书记说:“金邻苑小区确实有一些问题,但是我们居委会也无权去查账,只能起一个督促的作用。

  据了解,金邻苑小区与常州市怡源物业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的合同在今年12月底结束,目前已经通过招标聘请了新的物业公司。虽然备案遇到了一些困难,但是在12月7日,新的物业公司已经按照有关程序正式备案。归书记说:“目前,新旧物业与业委会协商,完成工作交接即可。

  警方:

  暂不接受采访

  此外,常州市怡源物业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总经理还透露,有关业委会主任以权谋私的一些情况,已经去胜浦派出所报案。那么,派出所是否就此事立案?胜浦派出所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但是,有关负责人也透露,金邻苑小区的事情,之前确实已经闹到了派出所。

  本报记者顾剑钧

  龚学明於苏云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