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提前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975万元

09.12.2016  00:03

  近日,河北省民宗厅按照《河北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河北省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管理办法》要求,制定了2017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省财政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分配方案,将重点向贫困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为助力民族地区和贫困民族村脱贫攻坚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河北省2017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指标5055万元,省财政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00万元,另计划下拨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420万元,三项资金共计7975万元,按照因素法测算拟定分配方案,实行项目备案管理。

  其中,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将着重用于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民族地区现场办公(现场办公选在贫困民族县、自治县举办)、贫困地区民族乡村建设及33个入选国家民委命名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持续建设等方面。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将着重用于民族工作会议培训、省和部分市民族地区现场办公、民族乡村科技文化健康等社会事业活动等方面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