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将安置帮教衔接延伸至外省刑释重点人员
27.04.2016 15:55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服刑人员秦某入监以来,行事冲动,思维偏执,与家庭关系较差,从未与家人联系。在民警与其谈话过程中,多次表示不愿与家人相见,并对刑满释放后的生活流露出自暴自弃情绪。监狱结合秦某的犯罪历史、改造表现及心理测试结果等,综合评估将其列为刑释重点帮教对象,并及时通过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将相关信息传递给地方司法所。
因秦某户籍地为外省少数民族自治县,又恰逢当地撤乡并镇,地方司法所和派出所无法取得联系。面对这一难题,该监先后十余次与地方司法局联系沟通,解释刑释人员安置帮教衔接政策及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无缝对接的要求。经过努力沟通,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副局长亲自带队,主动来监办理刑释衔接工作,并且通过地方社保信息系统联系秦某父母,邀其一同来监。
释放当日,监地双方共同对秦某进行了刑释谈话,并进行了刑释人员交接签字。司法局对该监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关爱帮扶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表示将其接回后立即会同地方乡、村两级妥善解决好落户、就业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安置工作。面对监狱与地方政府的关心,秦父感动不已,感谢宜兴监狱对自己儿子的教育和关心,感谢地方政府对自己家庭困难的帮助和扶持,并一再表示将承担起对秦某的日常生活照应和行为管束,防止其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至此,一起外省籍重点帮教对象衔接安置工作在监狱与地方共同努力下得到了妥善解决。(江苏法制报)
本文来源: 司法厅
27.04.2016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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