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将在市区范围内实施“慈善助孤”救助项目
29.04.2015 12:31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中国江苏网4月29日讯 4月28日,记者从宿迁市慈善总会获悉,今年宿迁市将在市区范围内实施“慈善助孤”救助项目,资助小学及初中阶段孤儿学生200名,每名孤儿资助500元。
据了解,为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小学及初中阶段在读的孤儿,让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经研究决定,市慈善总会今年在市区范围内实施“慈善助孤”救助项目。受助对象为小学及初中阶段在读的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品德优良,勤奋好学,各方面表现良好且本年度没有得到其他慈善机构(助孤项目)救助的。
宿迁市慈善总会在宿城区、宿豫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实施“慈善助孤”救助项目,资助小学及初中阶段孤儿学生200名,根据各区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数量,最终确定宿城区91名,宿豫区44名,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14名,市湖滨新区26名,市洋河新区25名。县(区)慈善总会实施“慈善助孤”救助项目的资助名额,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根据要求,各区慈善总会与民政局协商确定救助名额,合理分配到有关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对辖区孤儿情况进行调查、审核,根据救助条件、名额指标、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等,拟定救助人员名单,在各社区(居委会)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据悉,相关流程为先由孤儿学生填写《“慈善助孤”资助对象申请表》,经乡镇(街道)民政办、区民政局审核盖章后,报区慈善总会。区慈善总会审核同意后负责安排资助款,在6月1日前将资助款发到孤儿学生手中,并要求受助孤儿在发放登记表上签字。
编辑: 王高峰、王瑶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29.04.2015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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