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发射阳特色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射阳县丹鹤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拟分步实施射阳日月岛生态旅游区项目。一期工程将该项目中的环岛绿廊、游客服务中心片区、童话水乡片区工程。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一期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承包人。
1 、招标项目概况
1.1招 标 人:射阳县丹鹤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射阳日月岛生态旅游区一期(环岛绿廊、游客服务中心片区、童话水乡片区)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1.3项目地点:射阳县海通镇境内射阳日月岛(原名“大尖岛”)。
1.4项目规模:约17平方公里(其中包括5平方公里水面)。拟规划为游客服务中心片区、童话水乡片区、沧海桑田片区、禅意水乡片区、悠活水乡片区等五个片区。
1.5建设标准:其中环岛绿廊规划旅游道路长约15800米,宽6米。两侧景深共约150米(含道路)。沿路景观设计与旅游各片区意境景观、自然景观相融合,并考虑相关配套景观内容(如节点景观、景观路灯、沿途景观小品、憩站、栈桥、公厕、路堤、驳岸、清水平台等)。
1.6建设规模:游客服务中心片区、童话水乡片区规划建筑规模约50000平方米(其中:童话水乡片区建筑按荷兰“羊角村式”建筑风格;游客服务中心片区建筑风格总体按欧式建筑风格,具体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景观工程规模:约136万平方米。
1.7招标范围:射阳日月岛生态旅游区环岛绿廊、游客服务中心片区、童话水乡片区的景观工程、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为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施工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履行工程验收职责等。
1.8投资估算:约86000万元(包括环岛绿廊、游客服务中心片区、童话水乡片区工程)。
(1)环岛绿廊道路工程投资估算:约10000万元。
(2)环岛绿廊景观工程投资估算:约30000万元。
(3)游客服务中心片区、童话水乡片区建筑工程投资估算:约18000万元。
(4)游客服务中心片区、童话水乡片区景观工程投资估算:约28000万元。
1.9招标控制价(设计费最高限价):1200万元(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为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施工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履行工程验收职责所需的全部费用)。
1.10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景观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5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具有的单项(项目投资额不小于40000万元)旅游景区(包含有建筑与景观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2.6建筑方案、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2.7景观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8道路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道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9各项目负责人、授权办理投标各项事务委托代理人均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均应具有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不少于3个月)社会保险记录。
2.10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说明:
(1)若投标人不同时具有2.2、2.3、2.4条条件,可由具有2.2条条件的为牵头方,与具有2.3条、2.4条条件的签订联合投标协议,组成联合体投标。
(2)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从业机构或在国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本设计项目投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规定。
3 、 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 挂靠设计,不得弄虚作假。招投标期间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或弄虚作假,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被扣除;设计期间一经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将被终止合同,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
4 、费用支付办法
4.1提交定稿的设计方案(报批并被批准),支付被批准方案的合同(方案)估算价60%费用。
4.2按招标人要求时限提交部分或全部施工图、工程概算,支付已完成的施工图设计部分合同估算价60%费用;其方案设计费付至90%(包括以前支付)。
4.3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编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付至审查合格施工图设计部分合同估算价80%费用(包括以前支付)。
4.4为工程施工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必须的设计修改,履行工程验收职责,工程竣工验收后,结清已完成项目的剩余费用。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24万元。
5.2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6 、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 、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7.1初步设计方案(书面档、电子档)。
7.2依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的工程概算。
7.3投标报价(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费用)。
7.4有关投标人资格证件、材料。
7.5设计项目组成员配置。
7.6业绩材料。
7.7有关能够说明投标人实力、能力、信誉的相关证件、材料。
8 、评定标办法
8.1采用综合计分办法确定中标人。
8.2按百分制方式分别对每个投标人的初步设计方案、投标报价、业绩、资信四项内容进行综合计分,按总得分排列次序。确定总得分最高,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8.3 初步设计方案计分办法(基本分36分,满分60分)
评委分别根据投标人提交的初步设计方案(建筑、景观、道路等)图本、说明、工程概算、电子版现场演示以及讲解进行综合评分,并将评委评分进行算术平均(若评委人数达7人及以上,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确定每个投标人初步设计方案项得分。
8.4 投标报价计分办法(满分20分)
(1)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2)求出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当通过评审的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不参加平均数计算)。
(3)通过评审,等于算术平均值的投标报价,计满分20分。
(4)其它通过评审的投标报价与上述算术平均值相比较,每低百分之一,在满分基础上扣0.1分;每高百分之一,在满分基础上扣0.2分。不足1%部分按比例计算。
8.5 业绩计分办法(基本分8分,满分10分)
(1)业绩是指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具有的单项(项目投资额不小于40000万元)旅游景区(包含有建筑与景观工程)设计项目。
(2)业绩凭有效设计合同原件、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合同中缺少上述指标的,凭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确认。
(3)通过评审,计基本分8分。
(4)在通过评审基础上,每多具有一项符合上述条件的业绩,在基本分基础上,加0.5分。
说明:(4)条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8.6 企业资信(6分-1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有关企业各类资质等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各种通过权威机构认证、获奖、及其它能够证明自身能力、信誉、管理水平的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分。将每位评委评分算术平均,求得投标人该项得分(若评委人数达7人及以上,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
9 、补偿
招标人对除中标人以外的方案得分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分别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9.1对除中标人以外的方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给予16万元的经济补偿。
9.2对除中标人以外的方案得分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给予12万元的经济补偿。
9.3对除中标人以外的方案得分排名第三名的投标人给予8万元的经济补偿。
说明:
(1)接受补偿方案的主创人员必须参加不少于两次中标方案会审,为完善中标方案提参考建议。
(2)接受补偿方案的投标人同意中标方案可能吸收其方案内容,并不得再提出其他费用补偿要求。
10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18日。
11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18日。
获取地点: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2 、投标报名
12.1 报名时间: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18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星期假日除外)。
12.2 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射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12.3 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两份(格式自拟)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凭证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以上材料按顺序装定成册,一式两份。
12.4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12.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射阳县丹鹤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射阳县红旗路(为民路西侧)
联系人: 李云鑫
联系电话:18905114499 0515-82383956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联系人:蒋守如
联系电话: 13905114199 0515-823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