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四措并举抓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07.12.2016  19:10

  近年来,射阳县司法局围绕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要求,坚持四措并举,夯实实战本领,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一是用好用足编制,充实基层力量。一方面,抓住政法专项编制较其他部门充裕的优势,积极争取县委政府支持,近3年陆续招录公务员19名,有效缓解了机关和基层空岗严重、部分基层司法所人员严重短缺的状况;另一方面,对长期借用在外系统的人员进行清理,要么回本单位工作,要么调出腾岗,去年以来调出4人,回流3人。

二是深化体制改革,严控人员流出。率先完成全县14个司法所的管理体制改革,收编直管后,司法所人员编制进出、职务任免以司法局为主,工资调整由县财政发放,社工工资足额纳入财政预算,新招录公务员签订5年合同,加之司法局严格把关,近两年仅发生一例外借现象,改变了过去管理体制不顺,镇区领导说调就调的被动局面,从体制上保障了基层司法所队伍的稳定。

三是坚持待遇留人,增强从业自信。对专项编制人员,侧重提高政治待遇。对系统内优秀同志,积极争取县委支持,及时报县委组织部提拔任用,近两年,先后有3人提拔为副科级,6人走上中层岗位。对于编外人员,侧重提高经济待遇。通过绩效考核、浮动奖励等方式适当提高他们的收入。近两年新招录的10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全部安排到基层司法所,配备了电动车和笔记本电脑,全县社工的工资待遇也较前有较大提高,年绩效考核增加到4000 元以上。

四是加强培训激励,提升综合素质。鼓励职工加强学习,定期举行业务培训,邀请律师开门讲课,结合“两学一做”教育开展业务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提升全体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司法局出台《加强学习意见》,凡在单位获得本科、研究生、通过司法考试的一次性获得2000、3000、5000元奖励。把新录用的公务员,安排到基层科、社区矫正局和基层司法所学习锻炼,让年轻同志缩短与司法行政工作“磨合期”。另外,举办了社区矫正工作实务培训班,分别邀请市司法局、市检察院的领导进行专门业务辅导,有效强化了社区矫正队伍的管理,提高了队伍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