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集中约谈

15.03.2017  18:35

  日前,省消防总队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集中约谈。全省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或管理人,各级教育、民政等部门及公安派出所相关负责人等约4万人在各地参加会议。

  2月初以来,全国部分地区相继发生重大火灾事故。2月28日,公安部召开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会议,会后,省公安厅召开续会,进一步贯彻会议精神,要求各地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并决定立即对全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约谈。

  今年以来,全省共发生火灾3700多起,火灾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但火灾仍处于高位运行,火灾起数、亡人数分别高居全国第二、第四,潜在风险较高。“一方面,目前全省高层建筑近3.8万栋、大型商业综合体230余个、化工企业3.7万家,还有188家历史遗留重大火灾隐患、83处区域性火灾隐患尚未整改销案,新产业、新业态隐患集中凸显,火灾防控难度加大。”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部丁余平部长说,“另一方面,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中也存在不少突出问题,有的单位侥幸心理严重,有的单位‘管事的人不重视’、‘干事的人不明白’,稍有疏忽,也许就会酿成大灾。”

  对此,省公安消防总队周详总队长说:“关键要全面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通过全方位的约谈、恳谈、培训,进一步讲清责任、讲明厉害,清醒头脑、强化落实,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坚决确保当前特别是全国‘两会’召开期间江苏省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在约谈中,周详总队长要求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火灾防控各项措施——确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防火检查巡查机制;消除火灾隐患的措施要到位;及时完善、维保消防设施器材;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设立消防队站,发挥微型消防站防火巡查、灭火救援、消防宣传“三队合一”的作用;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消防联防区域;完善消防档案台账,化工企业实现“一企一档”;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决策和统筹安排,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等。

  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约谈会还要求各单位立即召开一次全体员工会议,落实岗位责任,强化值班值守,同时迅速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和“六加一”活动,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对区域性火灾隐患和“不放心”区域,成立专门巡防小组。对不积极整改火灾隐患以及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将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拒不整改的单位,纳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范畴进行公布,并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