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审计局加强对国有企业自筹工程项目的审计力度
今年以来,南京市审计局在企业审计中通过四个方面加强对国有企业工程项目建设的审计力度,取得了较好的审计成果。首先,审计组在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时,就将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确定为审计重点;其次,在组织审计的方式上,引入工程审计专业人员协助相关企业审计;第三,在审计结果处理上,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第四,积极拓展审计结果运用,将相关审计经验和方法运用到今后其他所有国有企业审计中。
目前,国家审计机关已对财政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实现了审计全覆盖,但对于国有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审计还存在一定的盲区。部分国有企业因为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建设用地又是企业自有土地,在项目建设上存在建设手续不全、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
日前,该局在市某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原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企业集团在自有工程项目建设中问题较为突出:一是国有企业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工程建设前期各项手续,企业在工程项目建设上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权属证书、施工许可证等前期建设手续,也未见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证明等;二是国有企业不按《招投标法》等法律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企业在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上基本都采用邀请招标和定向议标方式;三是国有企业把有关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给不具备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四是国有企业工程项目超概算未报经相关部门审批;五是国有企业工程项目完工后未及时组织正式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只有企业内部部门牵头组织的验收,而无相关专业管理机构组织的正式验收。针对该企业自有工程项目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南京市审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了处理处罚,并提出了审计建议,该企业集团高度重视,对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加强了工程项目管理,完善了内部控制措施。(产启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