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政府发文对“两类”特殊人群实行社会托底救助

29.01.2016  09:19

      新春前夕,建湖县“两类”特殊人群困难人员喜获“福利”。该县人民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在全县设置县、镇、村三级社会救助窗口,对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中的困难人员实行社会托底救助。

      一是实行生活救助。 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给予差额部分补助,按季打卡发放,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二是实行临时救助。 对困难人员采取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和提供转介服务等形式,进行临时救助。对社会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刑事管教人员遭遇重、特大疾病的,给予200至1000元救助。

三是实行就业援助。 县职业技术学校免费为无一技之长的“两类”人员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县阳光就业基地优先安排他们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