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语两会: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关注啥?

11.03.2016  09:56

  每年全国两会“三农”问题都是热点。近几年,农机合作社在现代化农业发展中越发扮演重要角色,在代表和委员们的议案中多次被提及。农机合作社自身也希望受到更多关注,希望将自己的声音传递到两会中去。本报记者采访了几位在当地发展较好的农机合作社管理者,听听他们的期望和寄语。

  田丰机械种植专业合作联合社理事长陈卓:

  “希望能引导农机合作社科学发展

  “我希望职能部门和农机合作社都要理清一个认识,合作社并不是规模越大越好,建设合理规模的合作社才能更长远的发展。

  “今年,国家要继续推进粮转饲,我们希望这并不是单纯从数字上来表示,比如某个地区玉米面积减少多少。而是希望政府、有关部门从农业整体布局上考虑所要调整的计划。”陈卓说,“比如说,我们榆树地区是玉米黄金带,就适合种植玉米,就应该多种植玉米;而松原地区是有名的杂粮产地,就应该引导农民多种植杂粮等经济作物。

  对于合作社流转土地问题,陈卓也有话要说。他希望委员和代表们在两会上提出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该引导合作社理性看待土地流转,根据市场规律和实际情况来考量合作社土地流转的能力。“去年,我们当地有的合作社流转土地成本一公顷达到了2万元,但是由于天气原因,土地绝收,损失惨重。”陈卓说。

  另一方面,陈卓十分期望代表和委员建议有关职能部门要科学引导农机合作社的发展。陈卓认为,当前之所以出现合作社盲目流转土地的现象,一是合作社自身不能理性认识,二是职能部门没有科学引导。“我希望职能部门和农机合作社都要理清一个认识,合作社并不是规模越大越好,建设合理规模的合作社才能更长远的发展。

  天津世纪田园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孙静敏:“希望有更多复合型技术人才来到合作社

  “农机合作社里有农机技术人才,种植合作社里有农技人才,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里缺乏的是复合型人才。

  孙静敏说,她希望有更多技术人才来到农村,来到合作社。去年合作社想要种植一些天津当地才有的“土特产”水萝卜和五瓣蒜,但是大面积种植过程中的技术问题难以解决,孙静敏向有关部门求助也没有结果。“我认为,未来特色农产品一定会是合作社主要的盈利渠道,但是没有技术人才去钻研产品和装备技术,这条路很难走。”孙静敏说。

  孙静敏说,前几年合作社曾经想拓展业务,开发一些特色种植项目,但在实施过程中总会遇到病虫害、大面积种植产量低、机械化作业损失率高等问题,项目开发过程中很不顺利。孙静敏表示,农机合作社里有农机技术人才,种植合作社里有农技人才,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里缺乏的是复合型人才。”农业市场不断繁荣,农机合作社要发展,可能就要拓展经营领域,生产和经销农产品就是其中一条可行之路,”孙静敏说,“我们期望有好的技术人员帮助我们在这条路上越走越宽广。

  平湖新联粮油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顾春妹:“好项目是否可以尽快落实

  “申请通过了,也公示完毕了,就是不能把机具落实到位,没有人跟我们说明原因,也没有人给我们提供有效的解决途径,合作社怎么办?

  党中央出台的惠农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对于有农时限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说,缩短好政策和项目落实周期是当前有关部门仍旧要改进的工作。

  以平湖新联粮油专业合作社为例,2015年第一季度,合作社通过项目申请无人打药机,想在6月水稻生长中期就用上,结果2015年上半年通过他们的申请,也公示完毕,直到2016年3月也没有将项目落实。顾春妹很着急:“申请通过了,也公示完毕了,就是不能把机具落实到位,没有人跟我们说明原因,也没有人给我们提供有效的解决途径,合作社怎么办?”顾春妹说,好政策落实才真正是好政策。

  关于合作社,往年两会代表委员们都提了啥?

  农民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一方面离不开好政策的扶持,另一方面也离不开两会代表和委员们的建言献策。编辑为读者梳理了几个典型的往年两会代表和委员们在合作社发展方面的建议,从中可以看到代表和委员们在为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背后起的推动作用。

  ●2015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张晓山等30位代表联名提出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议案。张晓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7年多来,一些方面已难以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亟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修订。提及修法的关键点,张晓山介绍,应主要集中在法律名称、成员资格界定、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合作社联合社、合作社内部的信用合作等几个方面。

  ●2015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水利厅厅长纪冰建议国家支持农场、合作社等自建水利工程。纪冰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正在发生变化,由一家一户分散经营为主,转向以新型农业主体规模化经营为主。家庭农场、承包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社等成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随着这些主体的发展壮大,他们对农田水利的依赖度也将越来越高。安徽省在2013年出台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实施“八小水利工程”改造提升,修复和新建了一大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在2014—2015年,安徽完成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投资87.8亿元,其中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社会资金19.8亿元,占22.6%。因此,纪冰希望从国家层面出台政策,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主建设小型水利工程。

  ●2014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安徽休宁新林草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陈光辉提出“合作社发展要走大循环农业这条路”,陈光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30多年来,我国的农业种植模式不仅延续了古代的种植模式,还添加了化肥、农药、农膜、除草剂等农业化工产品这一现代因素。这一现代因素虽然大大提升了我国的粮食单产和总产,但是却带来了土壤退化、水源污染、粮食品质下降等一系列不可持续发展问题,而农民即使加入了合作社,土地还是分散经营,合作社的发展也面临资金、环境等诸多问题,所以合作社的发展问题需要系统解决,根本在于中国的农业要改变落后的模式,走大循环农业这条路。

  ●2008年全国两会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乐平西甜瓜合作社理事长冯乐平提出“现行惠农政策别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漏掉了”的建议,希望在政府对农民的税收优惠在专业合作社中继续实施,这一建议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2008年6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以及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等,免征增值税;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