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试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

23.10.2014  12:16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21日从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市行政案件将实行集中管辖。据悉,这种做法在全省乃至全国尚属首次。

  今年以来,宿迁中院决定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将全市所有行政案件及非诉审查案件指定到宿城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原属宿城法院管辖的行政案件及非诉行政审查案件则提级由市中院管辖,同时,在宿城法院行政庭内部实行相对分工,推进行政案件的专业化审理。 (杨洁徐明泽)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