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27.03.2015  10:44
 

3月24日,在安徽省召开的2015年全国爱国卫生工作会议暨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现场会上,宿迁市被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表彰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   

从2010年起,宿迁市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五年来,宿迁市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 2014年6月,通过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下一步将不断擦亮国家卫生城市名片,让创卫之花在宿迁大地处处绚丽绽放,让城市更美丽、人民更幸福。(穆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