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职工“晋升”有奖励

02.03.2016  11:07

  

资料图

  广大职工是企业发展、社会进步的基石,激励广大职工主动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意义重大。3月1日,记者从宿迁市总工会四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上获悉,今年宿迁市将实施职工成才奖励计划,并出台《宿迁市职工成才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对新晋升的技师和高级技师、获得发明专利和省级以上职工技能竞赛前3名的企业一线职工给予奖励。

  去年,宿迁市召开全市职工劳动竞赛素质提升现场推进会,授予10个单位和个人重点工程劳动竞赛“有功集体”和“有功个人”荣誉称号,表彰33名“宿迁市技术能手”。并召开庆“五一”劳模表彰大会,评选表彰了199名市级劳动模范,推荐6人当选全国劳模,3家企业荣获省五一劳动奖状,7人荣获省五一劳动奖章,17个班组被授予省“工人先锋号”,新创建市级劳模创新工作室20个。今年,宿迁市出台《宿迁市职工成才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用“真金白银”,进一步广泛发动一线职工投身到技能创新、创造发明等活动中来。

  那么,哪些人符合奖励条件呢?据了解,奖励对象需为本市工会会员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并取得由宿迁市人社部门或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证、颁发相应证书的企业一线职工。发证日期为2016年1月1日以后。(二)在全国和省各类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的本市企业一线职工。表彰日期为2016年1月1日以后,以表彰文件为准;(三)通过创新活动而获得发明专利的本市企业一线职工。申请奖励的专利要权属明确,法律效力状态稳定,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环保政策,并已实施转化一年以上,附着专利产品当年度销售或利润同比增长10%以上。发明人为1人以上的,奖励第一发明人。获得专利日期为2014年1月1日以后,以专利证书为准。

  此外,奖励金额也分为不同等级,按如下标准制定:(一)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一次性奖励现金1000元;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一次性奖励现金2000元。(二)获得全国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的职工,奖励现金3000元,第二名奖励现金2000元,第三名奖励现金1000元;获得全省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第一名的职工,奖励现金2000元,第二名奖励现金1500元,第三名奖励现金1000元。(三)获得发明专利的,奖励现金2000元。以上三个奖项奖金由市、县(区)两级工会分别负担,市区(包括宿城区和市直各开发区、新区、园区)获奖职工奖金由市总工会发放,各县、区获奖职工奖金由各县、区总工会发放。

  与此同时,申领程序同样值得关注。记者了解到,申领需按以下程序进行:(一)职工所在单位基层公会申报;(二)县(区)、开发区、新区、园区(总)工会初审并汇总上报;(三)市总工会会同市人社局、市知识产权局成立审查小组会审确定;(四)经媒体公示5天以上,无异议后发放奖金。

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