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申报产业引导资金须信用核查

27.02.2015  13:52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近日获悉,宿迁市建立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核查机制,确保财政扶持资金真正落实到真项目、好项目上。为避免项目申报材料中掺杂“水分”,该市规定,项目申报单位须作出信用承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提供信用核查报告,对有较重以上失信行为的,取消项目单位申请财政资金无偿扶持项目的资格。

  (徐明泽)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