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月增社会组织上百家

05.11.2014  11:53

      “从递交材料到审批发证只用两个工作日,真是没想到!”宿迁春雨社区服务社负责人徐伟连说。这家服务社从事家政服务和业务培训,按以往规定,成立服务社必须有场所使用权证明、3万元以上验资证明等11项申报材料,同时,还要符合会员数量要求等多项规定,这样的门槛让徐伟一直不敢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前不久,听说有些服务组织可以直接登记了,他来到民政部门试运气。民政部门不仅为他办理了注册登记,还在孵化基地为他提供一间办公场所。

      7月初,《宿迁市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办法》规定,该市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中推行“五放五减十鼓励”办法,在十个方面鼓励成立社会组织,放开直接登记、放宽登记条件、下放登记权限、转移登记职能、建立备案制度,并减免开办资金、缩减规模限制、缩短办理时限、取消社团筹备环节。《办法》还将社会组织的登记、变更时限由60个工作日缩短为2.5个工作日。社会团体开办资金由3万元降至3000元,对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和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的开办资金则不作要求。

      宿迁市民政局局长仲林介绍,宿迁社会组织改革的核心是宽进严管,推动登记管理向管理登记转变。该市将引入第三方评估制度,设立评估委员会和评估专家库,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对社会组织进行等级评估。

      从今年开始,宿迁市级财政每年安排用于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县(区)财政不少于500万元。《办法》出台近4个月,该市社会组织登记增加509个,总数达到303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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