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护苗行动”扶得正帮到底

23.07.2015  12:06
 
  

  “全市未检工作受省级以上表彰10次,其中个人4次,集体6次,一个基层院未检科因工作成绩突出被省院记二等功。”日前,宿迁市检察院未检处通过深化“护苗行动”,使未检部门在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逐渐由生力军向主力军迈进,得到该院党组充分肯定。

  法援,不能“任性打折”!

  “现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一刻也不敢耽搁了!”日前,一位未成犯罪嫌疑人法律援助律师,早早来到该市泗洪县检察院未检科要求阅卷,这距离该院将《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送至县司法局才仅仅一天时间,可是在几个月之前该院每次都需要再三通知,援助律师才会迟迟前来阅卷。

  据该院未检科小李回忆,他办理的李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法律援助律师直到开庭前都没有阅卷!而且,他之前有个案子的援助律师,甚至没有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为此,该院组织专人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后发现,该院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案件27件29人,曾先后通知该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29名律师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但是,上述被指派的29名律师中,有3人没有开展任何援助活动,16人没有会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人没有阅卷,15人开展援助活动不及时。

  “我们专门撰写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怠于履职现象严重亟待解决》的情况反映报市委和省检察院,受到省检察院及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司法局迅速行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全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集中排查工作。”该院检察长吴杰介绍,“市司法局根据调查结果,对9名怠于履职的援助律师予以了处分,取消援助案件的补助费用,市司法局还专门出台《关于规范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保护,避免“二次伤害”!

  “未成年人在接受讯问或询问的时候,总是带有害怕甚至畏惧心理的,所以办案人员问话的方式方法非常关键。”该市未检处处长赵静说,“为了提高办案人员的沟通技巧,防止询问时给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我们主动克服案多人少矛盾,挑选17名办案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沟通,具备一定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知识背景的干警充实未检队伍。

  2015年以来,该市共办理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27件,提前介入了10件案情疑难案件,对案件侦查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

  另外,针对刑法规定不明确、实践操作比较混乱的社会调查制度,该院专门联合法院、公安、司法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司法行政机关作为调查主体应在7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在细化调查程序、内容的同时,要求保护好涉案未成人的隐私,很好地保护了对未成人的合法权益。

  办案,更要“帮扶到底”!

  “有的学校对涉罪未成年人一律开除的做法是不可取的。”赵静说,“我们积极与教育主管部门沟通,对涉案未成年人被学校退学、开除的,安排其重新入学,对因被犯罪侵害而产生心理阴影的,联系教育部门协调转学。去年以来,共帮助9名涉案学生重新入学。

  为做好未成年涉案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该市专门组织承办人、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开展心理矫治工作,必要时邀请教育局推荐的资深教师参加。通过专家授课、个别交谈、集体游戏等方式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今年以来,全市共对50余名未成年人开展了心理疏导,为10余名观护对象提供就业指导。

  “我们不能就案办案,更要兼顾涉案未成人的健康成长。”该市分管未检工作的副检察长周道航曾在全市未检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在办好案件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帮扶工作。

  据悉,该市“护苗行动”开展以来,已经对50余名未成年人开展了心理疏导,对15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亟需帮助的观护对象提供救助资金达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