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重视信教群众普法教育
今年以来,宿迁市司法局针对宗教活动场所多、信教群众多的实际,注重抓好信教群众普法教育,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全面建立了普法工作机制,引导信教群众做到信教与信法相结合、守教与守法相结合、传教与传法相结合,使信教群众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建好信教群众普法三支队伍。 该局与民宗局联合下文,就做好选配宗教活动场所普法宣传员进行专门部署,重点抓好宗教活动场所普法三支队伍队伍建设:一从各县(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乡镇(街道)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中挑选了1000多名工作人员,组建了宗教活动场所普法宣传员;二从大学生村官、妇联、教师、老党员及老工人中遴选3500多名普法志愿者,经过培训后统一派遣到各个宗教活动场所;三由民宗局推荐一名宗教场所负责人或宗教教职人员,经培训后担任宗教活动场所普法联络员。
二是完善信教群众普法三个制度。 该局根据信教群众的普法特点和规律,建立了信教群众普法工作制度,保证了信教群众普法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开展一月一次法制宣传活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法制宣讲、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确保每个宗教场所每月法制宣传活动不少于一次;二是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咨询进教堂活动,详细解答信教群众的涉法问题,为信教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及时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三是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每半年举办一次宗教活动场所普法宣传员、志愿者和联络员培训班,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是建好信教群众普法三个阵地。 在该局和民宗局的指导下,全市每个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都建立了普法橱窗,设置了法律图书角,设立法律求助信箱等三个普法阵地,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即:普法橱窗的设计制作、资料选编、内容更新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做到一月一期;法律图书角由宗教活动场所负责,采取宗教管理部门编一点、宗教活动场所买一点及向社会征集等方法,保证每个宗教活动场所拥有法制图书不少100本(册);法律求助信箱由宗教场所负责人或宗教教职人员负责,由普法联络员定期汇总、登记,请普法宣传员讲解或代为申请法律援助。
据统计,该市已利用信教群众做礼拜、洗礼等宗教活动,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法律咨询8000多场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书籍90多万份(册),解答近10000多名信教群众法律咨询,培训宗教场所法制宣传员、普法志愿者、普法联络员12000多人(次)。
编校:邵建新
来源:宿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