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进一步加强演出市场监管

25.07.2016  13:37

  为切实加强演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演出活动,维护演出市场健康发展,宿迁市文广新局三项举措进一步加大对演出市场的监管力度。一是规范演出事前备案手续。在宿迁市举行的大型涉外演出,应当严格按照省文化厅有关规定,提前一个月把相关材料拿到省文化厅审批,提前一周把省文化厅同意演出的批复和相关材料拿到当地的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内地演员演出和有外国演员的驻场演出按照省文化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到所在地的文化行政部门备案。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大型演出,特别是涉外的大型演出,当地文化行政部门要到现场进行全程监管,做好现场检查记录,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和拍照,建立演出监管台账。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演出市场日常巡查制度,对演出市场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执法严。保持12318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要充分发挥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的积极作用,建立监督通报机制,确保演出市场规范有序。

  

(宿迁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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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文广新局组织开展“百千万”走访帮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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