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获批

08.05.2015  21:03

  近日,省政府正式批复宿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是水利部为鼓励引导各地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生态、提升水环境而设立的项目。2014年5月,水利部确定宿迁市为全国第二批59个试点城市之一。


  根据实施方案,宿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期为2015~2017年,试点期将以“一核、两湖、三片、四廊、多点”为总布局,紧紧围绕建设“湖美河畅,节水清源,淮沂水韵,绿野田园”的淮沂水生态新城目标,充分利用“两河两湖”自然资源优势,大做“水、林”文章,以中心城市为核心,辐射沭阳、泗阳和泗洪三县,基本建成水生态、水安全、水节约、水环境、水文化与水管理六大体系,实现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基本格局,把宿迁打造成为“森林式、环保型、园林化、可持续发展的湖滨特色生态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