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森林警察支队正式成立

24.09.2015  12:18

  近日,根据省编办《关于市县森林公安机构名称有关事宜的通知》以及省公安厅、省林业局印发的《关于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宿迁市编制委员会正式批复同意宿迁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处更名为“宿迁市森林警察支队”,在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处挂牌成立,这标志着宿迁市森林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宿迁市森林警察支队成立后,将纳入宿迁市公安局序列管理,实行党政工作以林业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公安业务以公安部门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随着宿迁市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必将有力增强对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为促进“生态宿迁” 建设、维护全市生态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