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档案移交进馆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18.11.2015  06:56

2015年5月,宿迁市档案馆开馆,档案移交进馆工作成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市档案局依据《宿迁市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关于市级机关单位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全市党政机关团体以及事业单位开展档案移交进馆工作,完成了既定目标,取得了可喜成绩。

此次档案移交包含1996年建市到2003 年(含2003 年)之间形成的各类档案和相关资料;截至11月,全市共有65家部门单位进行了移交,接收文书档案5052卷、48393件;接收业务档案26644卷。同时,还接收了全宗介绍、档案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全引目录以及符合规范的案卷级、文件级电子目录。

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了我市档案资源建设,确保了档案的齐全、完整和安全,对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