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林业局推进“双随机”监管抽查工作机制建设

28.06.2016  10:02

  6月24日,宿迁市林业局印发了《“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了林业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林业执法监管工作。
  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宿迁市林业局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分层监管、协同推进”的原则,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清单涵盖了林木采伐许可抽查、人工造林实绩抽查等5项工作内容,逐一明确了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检查主体、责任单位等。

 

  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宿迁市林业局建立健全了涉林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在执法监管时,推行“双随机”工作机制,即随机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抽取检查对象,随机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同时,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建立“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为着力解决行政检查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宿迁市林业局建立了“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对执法检查人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对执法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惩处工作力度,形成有效震慑,有效增强了监管对象守法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