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提高用地计划使用效率

29.03.2016  11:34

      实行项目分类会审。建设项目分民生工程、基础设施、产业和经营性项目等四种类型,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经营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审定;产业类项目按指标体系得分高低进行审定。严格计划使用范围。国家计划首先保障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城市公共配套、功能完善、社会事业用地需求,其次用于发展工业经济,原则上不用于房地产开发。土地整治形成的增减挂钩、复垦利用等指标重点保障特色乡镇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农业生产经营等项目用地需求。突出保障重点项目。在市政府安排的用地计划以及每期地票交易指标总量范围内,优先安排急需落地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对于用地需求量较大的项目,实行“一次规划、分期供地”;在项目类型方面,优先保障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产业类项目。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对安排用地计划的建设项目,由各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部门,缴纳项目开竣工保证金,并在两个月内完成土地报批,否则收回用地计划。          (李 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