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局积极探索食品生产监管新方式
今年以来,宿迁市局创新监管方式,倒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企业的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一是“一定一考”。监管定人,即建立全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责任体系,在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或换发许可证、签订承诺书后10个工作日内,明确2名具体监管责任人。考试上岗,即建立企业重点岗位人员食品质量安全知识考试制度,完善“宿迁市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在线学习考试平台”,组织企业法定代表人、质量安全管理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化验员等4类岗位人员参加考试,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同时,全面进行承诺公示,在网站上公示每家“先证后核”类发证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引导社会监督。二是“两抽两跟踪”。两抽,即增设发证监督抽检,对“先证后核”类食品企业,自发证之日起2个月内实施产品抽检。同时做好日常监督抽检,保证每年每个企业每种产品的抽检不少于1次。两跟踪,即严格落实《江苏省食品生产许可质量跟踪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宿迁市食品生产监管“三查三办一通报”制度(试行)》,开展随机飞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另外,对近一年内被监督抽检不合格,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的2种特殊情形(“先证后核”和“暂停行使”)食品生产企业按照“暂时保留”许可程序进行。三是“三分三查”。三分即根据风险大小,将食品分高、中、低3类;按日常监管掌握的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将企业分为A、B、C 3级,根据上述两个因素交集结果,将每个企业进行监管分等,确定其每年的具体监管频次。三查,即根据监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针对性执法检查,实现监管闭环。
(宿迁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