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将实施“四大行动”推行《宿迁文明20条》

05.06.2015  18:25

   中国江苏网6月5日讯 (记者 张云)6月4日,记者从《宿迁文明20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宿迁市委、市政府安排,经深入调研、专题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由宿迁市文明办制定的《宿迁文明20条》已正式发布,目前已经开始在宿迁市强力宣传推行。《宿迁文明20条》来自民间、彰显民意,用“草根行为准则”全面培养具有宿迁特质的文明习惯,塑造彬彬有礼的新宿迁人形象。

  《宿迁文明20条》收录了宿迁市民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人际交往中应当遵行或倡导的常见文明行为规范,其具体内容为:1.有序排队不插队。2.公交车上主动给有需要的人让座。3.出入电梯间先下后上。4.乘坐扶手电梯靠右站。5.轻声关门。6.不说脏话。7.公共场所不喧哗。8.垃圾分类不乱扔。9.不乱贴乱画。10.不过分劝酒。11.吃饭不“吧唧嘴”。12.不剩菜、不剩饭。13.公共场所不吸烟。14.不随地吐痰。15.咳嗽、打喷嚏时用手遮挡。16.公共场合不抠鼻子。17.接听尊长者电话应待对方先挂机。18.公共场合不穿拖鞋和睡衣。19.带儿童外出不随地便溺。20.遛狗要牵绳,及时清理宠物粪便。

  据介绍,这20条内容,条条都是采自市井巷里、来源民间大众的“草根行为准则”,经过前期深入调研、酝酿策划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而形成,广大宿迁市民通过网络跟帖、电子邮件、微信留言等反馈各类意见、建议11150条,其中98.5%是持支持赞同态度的建议,充分代表广大宿迁市民心声。城市文明创建,关键是人的素质提升,这20条紧扣宿迁市委、市政府三年创建工作总体部署,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落细、落小、落实,更加突出市民创建主体地位,更多的是从宿迁市民个人的不文明习惯入手。20条内容从解决当前普遍存在、市民反映突出的不文明行为入手,通过全民倡导、志愿劝导和规范督导等环节,逐步深入推行,使之能够迅速为广大市民所接受、广泛加以推行、尽快提升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