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审计局通报上半年审理工作情况

13.07.2015  17:45

  7月13日,宿迁市审计局通报了上半年审理工作情况,对上半年完成的11个项目的审理结果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审计质量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切实提高审计质量的要求。
  通报显示,上半年,该局各处室实施的审计项目基本能够按照《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审计的主要事实清楚、相关证据适当、充分,引用的法律法规适当,审计项目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同时,在执行审计程序和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审计结果文书、作出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该局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审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技能、格式规范等方面的学习,提高执法水平、业务水平和文书撰写的能力;二是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部门负责人、审计组长、主审要各负其责,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规定加强对审计质量的复核把关;三是进一步抓好审计现场各环节的控制,突出对审计方案审定、审计进点、审计取证、审计问题研究、审计交换意见、审计报告等七个环节的质量把控,实现审计项目全过程、全员全面全方位的质量控制。(任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