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城管局再获“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称号

16.01.2015  10:22
 

1月13日,从省法制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市城管局再度被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2014—2016)”。这次“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确认命名,城管系统获此殊荣的仅有南京和宿迁两家。同时,省政府法制办通报了全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我局“宿城管罚字[2013]第000145号案卷”获得“全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优秀卷宗”,执法支队获得了“全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工作先进单位”,唐苏楠、牛仕友、王柳等三位同志获得“全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卷工作先进个人”。

会上,省政府法制办主任于爱荣对我局大力推进“法治城管”建设、推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推动行政管理方式创新等特色做法进行的通报表扬,并汇编成专辑向全省推广学习。这些荣誉的取得标志着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市城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省市行政执法工作精神,紧紧围绕服务宿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法治城管”为统揽,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推进规范执法,城管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被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为2008-2009年度、2010-2011年度、2012-2013年度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2013年度获得全市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前五名,2014年度获得“市区老旧小区改造二等奖”、“全市‘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宿迁市城管局 唐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