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司法局推进“六大工程”建设
1月15日,宿迁市司法局出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推进“六大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全系统围绕“全省争先、全市有位、全面发展”工作目标,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跨越。
一是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实施法治惠民工程。 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大力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成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依托乡镇、村居司法服务站,普遍设立法援联系点,为全年办案力争在3000件以上,受援对象满意率95%以上;高标准推进村居(社区)法律服务站建设,按照“每个村居(社区)配备一名专职调解员、一名社区矫正监督员、一名法治村长、一名法律顾问和一名法制宣传员”的“五个一”标准,统一建设标准、细化实施步骤、落实推进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在2015年底全面高质量建成村居(社区)法律服务站。
二是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示范,实施法治护航工程。 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体系,市、县(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组建率100%,所有乡镇(街道)政府全部聘请法律顾问,80%以上的具有行政执业资格的政府部门聘请法律顾问。以健全政府法律顾问为示范,引领和推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要达到100%以上,市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社会矛盾纠纷与群体诉求较为集中的单位,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三是以升级法治宣传教育水平为导向,实施法治阳光工程。 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评体系,探索建立普法效果社会评估机制,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普法模式,探索和建立需求分析机制、产品研发机制和产品供给机制;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构建以电视、电台、广播等传统媒体为核心,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为补充的法治宣传传播体系;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建立“宪法日”等节日法治宣传机制,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完善“县区有场馆、镇街有中心、村居有站点”的法治文化阵地格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主题公园、文化广场、街区、展馆、农家书屋法治角等法治文化设施,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项目,大力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公益性投入。
四是以规范人民调解和特殊人群管控为依托,实施法治平安工程。 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交通事故、医患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分别配备5名、2名和1名以上专职调解员,健全和完善排查预警组织网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保持在97%以上;建设集远程网络技术,视频监控技术,刷卡签到技术,智能电话语音汇报等技术为一体的市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指挥中心,实行县(区)社区矫正机构与“中心”合署办公,全面配备执法记录仪、逐步配齐移动矫务通、电子腕带等装备,进一步提高科技监管水平。
五是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实施法治强基工程。 继续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严格落实政法专项编制,进一步清理、收回空编、占编,并通过公务员招录、内部调剂或选调的方式,充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队伍,确保每个基层司法所配备2名以上政法专编人员,5万人以上的乡镇配备2—3名,杜绝“空壳所”现象。制定出台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规划,分类建立队伍能力框架及培训大纲,落实分层分级分类培训,健全以问题、需求、实战为导向的培训计划生成机制和培训内容更新机制,统筹开展各级各类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推进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加强全系统党组织建设。
六是以深化改革发展为动力,实施法治创新工程。 坚持用创新打造特色,用创新带动整体工作,加强对创新工作的调查研究,注重在基层一线、在工作实践中深入探索、积极创新、挖掘亮点,不断充实工作创新内容。抓好工作机制创新,建立健全“项目化”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目标考核机制、督促检查机制、奖惩激励机制等,不断激发全系统创新工作活力。通过政府购买、部门补贴、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和灵活方式,弥补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等工作经费不足问题。
编校:邵建新
来源:宿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