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出“实招”抓社区矫正廉洁执法

17.01.2017  21:04

自开展“三检查、三规范”活动以来,宿迁市司法局通过狠抓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切实提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队伍管理效能,以新的姿态、新的气象开辟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

一是强化分类考核。 根据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和专职社工队伍不同的性质、岗位、责任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岗位职责。对执法工作者,严格按照刑罚执行的刚性要求设定职责任务,开展检查考核;对专职社工,将专职社工等级评定与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切实增强专职社工的职业认同感、自豪感和归属感,促进社工队伍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强化标准实施。 在认真执行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清单、机构职责清单的基础上,通过“依据清晰、主体明确、程序规范、流程固化、便于操作”的要求,大力推行省厅组织编制的37项社区矫正工作标准,提升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执法水平。

三是要强化内外监督。 市、县司法行政法制部门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监督。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各个执法环节的全程监督,对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切实做好“两书”回复、整改落实工作。大力推行矫务公开,勇于接受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各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向社会公开社区矫正制度、程序、条件和结果,以公开机制倒逼执法规范。

四是强化教育激励。通过大力选树社区矫正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尤其是身边的英模人物,感召和引领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争先创优、奋发向上、甘于奉献,积极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推动社区矫正事业向前发展。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人文关怀,从政治上、生活上、待遇上关心工作人员的成长发展,真正用感情留住人、用待遇吸引人、用事业凝聚人。

五是强化责任落实。 通过严格执行“六不准”,厘清不同层级、岗位和人员的责任,形成压力有序传递、责任有效落实、过错有力追究的社区矫正违法违规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过错责任,及时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将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情况纳入社区矫正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对发生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单位不得评先评优,并追查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