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出台职工成才奖励计划办法

22.03.2016  09:22

  近日,宿迁市总工会出台《宿迁市职工成才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激发职工创新能力,建设技能型职工队伍,助推供给侧改革。


  确定奖励对象。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技师、高级技师的企业一线职工;在全国和省各类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的本市企业一线职工;通过创新活动而获得发明专利的本市企业一线职工。


  加大奖励力度。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技师、高级技师的分别奖励1000、2000元;获得全国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的职工,分别奖励3000、2000、1000元;获得全省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的职工,分别奖励2000、1500元、1000元;获得发明专利的,奖励2000元。


  严格申领程序。由县(区)、开发区、新区、园区(总)工会初审并汇总上报;市总工会会同市人社局、市知识产权局成立审查小组会审确定并公示后兑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