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面启动
近日,随着《2015-2017年江苏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出台,宿迁市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开始启动实施。目前,该市第一批省级以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084万元已经下达到县区。为切实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惠农”工程,确保政策实施不走样,该市农机系统进一步强化监管,规范操作,提升绩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农机部门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强化内部约束,建立工作责任机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强基层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是强化宣传发动,推进信息公开。各级农机主管部门统一开通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电子平台,及时全程全面公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主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扩大宣传,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让农民和机手充分了解补贴政策内容。
三是严格规范操作,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办法要求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规范管理,阳光操作,严守廉政红线。机具核实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见人、见机、见票、见铭牌、见监督标识”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登记建档”。
四是抓好优质服务,加强绩效考核。按照“简政放权、便民高效”原则,在保障补贴资金安全前提下,细化补贴办法流程,积极为农民购机提供便利。鼓励乡镇在购机集中地或当地政务大厅等开展补贴受理申请、核实“一站式”服务,减少农民申领奔波的次数。严格对照延伸绩效管理要求,建立考评管理长效机制。
据悉,宿迁市已连续3年使用省级以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过亿元。2014年,该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进一步扩大,使用省级以上补贴资金17525.91万元,补贴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等12大类50个品目机具达12499套,直接带动该市农机购置投入达39614.92万元,带动了该市农机化水平的快速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