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全面设立城市社区为民服务资金

14.12.2015  20:33

      近日,宿迁市委组织部、宿迁市民政局、宿迁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宿迁市市区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提出从2016年起,在市区81个城市社区,设立社区党组织为民服务专项资金,每年每个社区20万元,由市、区财政按1:1比例分担,专项用于满足社区党员和居民共同需要的生产、生活服务,解决党员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民生问题,如社区党建、服务困难党员群众和特殊群体、社区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强化小区居民服务和管理以及其他社区党员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服务事项等。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