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全面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
近日,宿迁市政府办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的通知》文件,文件从构建网络、健全体系、稳定投入机制、完善长效机制方面进行了明确。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宿迁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进入了新的提升阶段,农村环境整治、维护工作将跨入“新常态”。
就全面构建农村环境维护网络,通知要求全市所有乡镇将全面推行“八位一体”管护模式(即对农村河道保洁、垃圾处置、绿化管护、道路养护、污水处理、村容村貌、综合服务、文体设施等八项工作实行一体化管护)。构建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县区设立监管机构,乡镇设立服务机构,行政村设立维护机构)。
就如何全面健全农村垃圾收处体系,文件明确规定,要“三到位”。一是人员到位。按照县区农村总人口2-3‰的标准配齐农村保洁人员,组建镇村环卫保洁队伍,自然村要确保有1-2名保洁人员,每个行政村要有2-3名垃圾收集人员,每个乡镇要有3-5名垃圾收运人员;县区、乡镇、村居一级行政管理人员分别不少于5人、3人、1人。二是设备设施配置到位。每个保洁人员的作业工具要达到“八有”,(1辆三轮车、1件黄马甲、1把铁锹、1把扫帚、1个夹子、1个撮箕、1把笤帚、1个喇叭(哨子));行政村配备1辆农用垃圾转运车或移动箱体拉臂车,乡镇配备1辆压缩式垃圾转运车。凡已完成整治任务的农户,每家每户配有1只小型垃圾桶。自然村配有1座三级垃圾房或移动式垃圾箱体,行政村建设1座二级垃圾中转站,乡镇建设1座垂直式或水平式垃圾压缩中转站。三是转运到位。推行农村生活垃圾统管统运,行政村负责本村“八位一体”管护、农户垃圾收集和各组垃圾收集工作,村二级中转站垃圾由乡镇负责转运压缩,乡镇压缩中转站垃圾由县区(开发区、新区)环卫主管部门负责转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为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到位,文件还就建立稳定投入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宿迁市实行分级投入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有偿服务机制。按照县区、乡镇分级投入原则,保障村级保洁工作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的农村环境整治专项统筹资金,重点保障设施建设。自2015年起,县区将逐步建立农村环卫保洁有偿服务机制,多渠道补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经费。
为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常态化,宿迁市将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将制订出台《农村环境卫生文明规范》、“八位一体”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重点是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的监督、查处、考核。(宿迁市城市管理局 王春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