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完成行政权力审核 给权力划定边界

09.12.2014  20:13

   中国江苏网12月9日讯 (记者 张琥)行政审批改革,宿迁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如何防止行政权力“这边减、那边增”的情况出现?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四届二十九次常务会议上获悉,我市最近对全市行政权力进行了初步审核,结果显示宿迁共45个单位4315项行政权力,行政权力事项基数总体较低。

   我市行政权力事项基数总体较低

  据了解,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市编办一位负责人介绍,经过部门报送、试点带动、集中审核三个阶段,截至11月底,按照“一权一表”标准,已形成我市行政权力初步审核结果,共45个单位4315项行政权力。与省级部门行政权力5647项、南通市6334项、常州市6098项相比,我市行政权力事项基数总体较低。

  这位负责人表示,“清权”的目的是“减权”、“晒权”和“制权”。在“晒权”方面,主要通过权力公示、阳光运行和社会监督进行。他们将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意见,对权力清单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并通过宿迁市机构编制网和各部门网站等载体予以公示,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天琦说,长久以来,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家底不清”问题,简政放权常常是这边减、那边增,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甚至变成“数字游戏”。通过建立权力清单,给权力划定边界,明确行政管理部门手里到底有多少权力,每项权力的运作程序是什么,有利于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广泛接受公众的监督,从源头上减少审批环节、降低审批门槛、激发市场活力。

   安排奖励资金支持民办学校发展

  随着近年来教育宏观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市大部分民办学校由于平民化办学、后续投入不足,生存发展面临危机。记者从《关于进一步深化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审议稿)》了解到,为了解决这一现状,我市制定多项政策用于扶持民办学校,解决目前我市民办学校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保障民办教育乃至整个宿迁教育稳定健康发展。

  该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出了大方向,即强调公办与民办同等地位、统筹发展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公共政策体系,积极引导各类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教育领域,打造体现公益性、高水平、有特色、充满活力的民办教育体系,形成公办、民办良性竞争、互相促进、和谐发展的良好格局。

  在具体政策条款上,突出政府加大对民办学校的财政激励和服务保障,分别为完善财政奖补制度、落实收费自主权、优惠税收政策、创新投资融资机制、明确教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完善合理回报制度。其中,完善财政奖补制度的具体内容是实施“双奖双补”,即从2015年起,市、县(区)财政在市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和县区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中每年安排专项奖励资金,用于民办学校创优提质、年检优秀等奖励;对依法设立且当年年检合格的民办学校,视办学层次和水平给予部分生均公用经费、教师社会保险费补助。落实收费自主权的具体内容是变民办学校收费审批制为自主定价收费的备案制。

  在当天的会议上,还审议并通过了其他议题。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