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地税审批权力放下去 后续管理跟上来
今年以来,江苏省宿迁地税局深入开展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到放权不放任,初步构建起操作规范、运转协调、监督有效的行政审批管理机制,有力提升了税收治理能力。
该局摸清审批项目底数,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行政审批(许可)清单基础上,对纯地方税涉及的38个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形成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下放审批权力,所有审批事项均下放给县级地税机关,市局不再保留审批权。缩短审批时间,对34个涉税事项一律当场办结。优化审批流程,所有审批事项,一律实施“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后续管理”。纳税人需求受理办结时间缩短45%以上,纳税人满意度大幅提升。
该局探索实施“标准化、流程化、痕迹化”的行政审批后续管理机制。建立后续管理“标准化”体系,出台了涉税事项后续管理办法,对后续管理的涉税事项进行分级分类,建立起统一的后续管理标准,同时厘清职责分工,不同事项由纳税服务局、税源管理局、稽查局分别应对并明确处理方式。实施后续管理“流程化”作业,明确基础管理事项、风险监控事项和重大违法事项的后续管理业务流程,形成以风险监控部门为枢纽、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管理工作流程。实现“痕迹化”监控,明确监管机关,建立法规牵头、征科和税政等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动机制;记录流转痕迹,从事项受理到风险识别,再到后续管理,整个流程的每一个关键节点,都明确了信息资料交换的要求,实现全过程的“痕迹化”监控;加强监督考评,把后续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税收执法督察的范围。今年该局已发起行政审批后续管理任务386条,发现不符合条件事项55项,追征税款1.02亿元,并根据风险类型推送稽查,补征税款8.57亿元,加收滞纳金2358万元。同时,发现税收执法过错23条,追究责任18人次,不仅防止了税收流失,还促使税务干部依法行政,有效降低了执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