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发布《文明宿迁“诚10条”》 凸显诚信公约主题

02.09.2021  16:37
1日,宿迁发布《文明宿迁“诚10条”》。 宿迁市委宣传部供图

  中新网宿迁9月1日电 (记者 刘林)“此次推出的诚信公约主要针对个人诚信、社交诚信和商务诚信3个方面,并在最后单独列出一条,对公职人员、各类典型带头践行诚信公约提出要求。”1日,宿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陈夫生在《文明宿迁“诚10条”》主题发布会上如是表示。

  陈夫生表示,作为市民诚信公约,《文明宿迁“诚10条”》特点鲜明。从标题上看,一方面,“诚10条”与“文明20条”“宿9条”一脉相承,另一方面,“诚10”与“诚实”是谐音,凸显诚信公约主题,在后期宣传推行上更能引起群众共鸣。

  从内容上看,公约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核心还是倡导守信精神、培育诚信风尚,重点聚焦基层群众当下最为关注的9条具体内容,每条针对一类问题,以点带面,不追求面面俱到。

  此外,从语言风格上看,充分尊重群众的呼声和建议,沿用《宿迁文明20条》《人情新风“宿9条”》的大白话风格,句式上也没有刻意追求对仗和工整,10条内容中最短的仅6个字、最长的14个字,运用接地气的群众语言,便于广大市民易懂易记易践行。

  “第一条: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此条主要针对当前群众关注度集中的民间借贷失信问题,也就是老百姓口中的‘老赖’现象,旨在倡导市民群众遵守借贷约定,借钱借物及时归还,才能赢得别人信任,下次有困难时获得他人帮助。

  陈夫生在解读时表示,本次出台的《文明宿迁“诚10条”》,从内容构架上主要有三个层面:前三条“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不侃空、不瞎允,说话算话”“不贪小便宜、不投机取巧”是对个人诚信进行倡导;“不拖欠物业费”“赴约、聚会要守时”“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是对社交诚信进行约定;“做生意货真价实、不缺斤少两”“工资、工程款及时结清”“广告、营销不‘套路’”是对商务诚信进行约束;此外,在最后单独列出一条,“公职人员要带头、模范先锋做表率”对公职人员、各类典型带头践行诚信公约提出要求。

  据悉,为找准市民群众时下最为关切的诚信建设方面问题,宿迁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信用办在前期深入开展了走访调研,并组织了“做文明诚信宿迁人”意见征集活动,迅速引发群众关注和参与。

  在走访调研中,有93.3%的受访者认为,随着文明城市建设的不断深化,市民不文明行为已大幅减少,但诚信建设方面的问题仍然存在,呼吁出台诚信公约倡导规范。在意见征集过程中,该市有3110家新闻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和网站刊播转发,参与讨论达61.7万人次,征集到意见建议7.58万条,最终形成《文明宿迁“诚10条”》。(完)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