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公证机构改制工作全面完成

29.07.2016  15:35

  日前,泗阳县机构编制部门发文,将公证机构调整为司法局下属“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至此,宿迁市全面完成公证机构改制任务。

  去年省厅在连云港召开的全省公证机构改革会议结束后,宿迁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即向市政府领导汇报,争取支持。该局还迅速制定公证改制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与市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2015年12月,宿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成立宿迁公证处,为宿迁市司法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名,领导职数为主任1名,副主任1名。今年以来,他们将全面完成公证改制列为全局工作重点,明确专人负责,列出序时进度,采取每周一通报。各县(区)司法局也主动协调,得到县(区)领导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已陆续发文对公证机构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