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中级法院开放日“亲密接触”社会大众
本报讯(通讯员杨洁孙泳)“为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强化司法宣传教育,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邀请社会公众旁听庭审……”10月11日,宿迁市中级法院公众微信号“宿迁法苑”发出这样一起公告,引起网友纷纷关注报名。
10月14日,宿迁中院大法庭迎来了申请参加开放日活动的近百名群众。登记身份证号,领取旁听案件卡……庭审旁听工作井然有序的开展。“我是一名律师,在宿迁法院微信上看到的公告,我想申请旁听该案,学习下其他律师刑事案件的出庭技巧……”在旁听人群中,律师姜艳告诉笔者。
下午2时20分,由宿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胡某抢劫、故意伤害一案如期开庭审理。庭审现场井然有序,流程规范。据了解,被告人胡某于2015年2月4日在宿迁市宿城区罗圩乡一家商店内盗窃,由于被店主姜某发现后,害怕姜某报警揭发自己,遂采取暴力致姜某死亡。在近两个小时的庭审中,被告人胡某对自己犯罪过程如实陈述,并在最后陈述环节表现出悔意:“我知道我的行为给被害人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我愿意补偿被害人,恳请法院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
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还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了解了法院诉讼工作流程、立案登记工作情况、12368热线运行情况;执行局工作人员还现场演示了远程执行指挥情况、执行案件查询、司法拍卖等工作流程。法官们还向参加活动的社会公众发放了普法书籍和法院司法公开手册。
“我是宿迁学院法学院大三学生,第一次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第一次与法官面对面交流,深深感受到法律的亲切、法官的热情。”宿迁学院14级法学社社长徐珮程说。
“法官庭审规范流程、用语准确。宿迁中院在司法公开方面力度很大,在庭审公开、执行公开方面做得很好。希望法院以后多举办开放日活动,拉近与群众距离,有助于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宿迁市人社局仲裁处副处长徐旭东说。
编辑: 刘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