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三聚焦”提升生态保护水平
近年来,宿迁市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生态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聚焦生态文明制度完善 。在制定生态文明建设“1+5”框架制度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5-2020)》、《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领导干部实绩公示》、《损害经济调节》、《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1+6”制度,形成独具宿迁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综合运用经济、政策等手段实施全面考核,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聚焦生态“四治”质量提升 。 治气方面 ,健全“日点评、周督查、月考核、保证金、约谈问责、顶格处罚”等工作机制,加强污染源解析研究,实施精准治气。截至10月31日,市区PM2.5累计浓度均值为51.3μg/m3,较2013年同期减降22.4%;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23天,达标率73.6%,位居全省第4,较2015年同期上升5.0个百分点,达到省约束性考核指标合格要求。 治水方面 ,贯彻落实《水十条》行动计划,制定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联席会议、河湖“断面长”、联动执法、监测预警、约谈问责、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1-10月,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治味方面 ,耿车及周边乡镇废旧塑料加工异味得到彻底根治,化工园区挥发性有机物异味得到有效控制,洋河片区酒糟异味得到有效控制,餐饮行业油烟异味有所改善。 治土方面, 启动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对全市土壤监测点位进行优化,重新确定国控点和风险点布点方案;对耿车片区废旧物资加工区域等重点地段开展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此外,争取省级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355万元,占比超过全省专项资金总额的40%。
聚焦改革创新举措落实 。推行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全过程公开。遵循合法、真实、及时、共享、安全的原则,上线运行智慧环保云平台,按事前、事中、事后,分“任务由来、办理过程、办理结果、督查反馈”四个环节,全面实现监测、监察、监管全过程公开,并向市检察院开放端口,待稳定运行后向市监察局开放。年内,将在全市环保系统全面推开智慧环保云平台使用工作。实行河流生态环境损害经济调节机制。进一步优化宿迁市河流生态环境损害经济调节实施方案,选择六塘河、淮沭新河和京杭大运河等6条河流开展跨界河流断面生态补偿,今年1-10月累计产生补偿资金2935万元。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在市法院设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市公安局成立环境保护警察支队的基础上,今年5月市检察院驻市环保局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挂牌,建立健全市环境保护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联动办理工作机制,办理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犯罪案件10起、行政拘留9起;实施查封扣押案件6起;责令停产限产案件14起。
(邵丹 徐万宁)